在薪資計算裡,「應稅、免稅」通常是在判斷:
這一筆收入要不要列入員工「個人薪資所得稅」的課稅所得。
簡單說:
應稅
就是要列入所得稅計算的薪資收入。
例如常見的:
- 本薪/底薪
- 職務津貼
- 全勤獎金
- 績效獎金
- 年終獎金
- 加班費超過免稅標準的部分
- 其他屬於薪資性質的給付
也就是說,公司付給員工的錢,如果本質上是「工作所得」,通常會被視為「應稅」薪資。
免稅
就是不用列入所得稅計算,或在一定條件、一定金額範圍內不用課稅。
例如常見的:
- 符合法規標準內的伙食費
- 符合法規條件的加班費免稅部分
- 差旅費、出差費、交通費等實報實銷款項
- 公司代墊後由員工報支的費用
- 勞健保員工自付額通常不是「所得」,而是薪資扣款項目
但要注意,不是名稱叫津貼就一定免稅。
例如「交通津貼」如果是每月固定發給,不用憑單據報銷,實務上很可能仍被視為薪資所得,屬於應稅。
用一句話判斷:
只要是因為工作而固定或額外拿到的報酬,多半是應稅;如果是公司補償員工代墊支出、且有憑證或符合法定免稅條件,才比較可能是免稅。
一句話總結:
應稅是指會列入薪資所得、需要計算所得稅的項目,例如本薪、津貼、獎金等;免稅則是符合規定不用列入所得稅的項目,例如一定範圍內的伙食費、符合規定的加班費或實報實銷的費用。實際仍需依公司薪資項目性質判斷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