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分工時人員於國定假日出勤時,請依該日原本是否排定出勤,分為以下兩種情況:
情況一:國定假日原排定出勤
請在《員工資料》的「當月排班正常工時」中,計入國定假日當天的出勤時數。
由於正常工資已計算 1 倍,請另加發 1 倍的國定假日加班費:
時薪 × 國定假日出勤時數 × 1
情況二:國定假日原排定不出勤
請不要將該日出勤時數計入《員工資料》的「當月排班正常工時」。
由於正常工資尚未計算,國定假日加班費請以 2 倍計算:
時薪 × 國定假日出勤時數 × 2
輸入方式
完成上述計算後,請至《其他加扣項》新增一筆:
- 項目:其他加項(應稅)
- 金額:依上述情況計算出的國定假日加班費
- 備註:國定假日加班費
即可將部分工時人員於國定假日出勤的加班費計入薪資。
以上計算方式係依國定假日原本是否排定出勤,配合檔案欄位設計進行計算。
